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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情感江湖還有句流行語:女人不醉,男人沒人機會。生活不可能像你想的那么美好,但也不會像你想的那么糟。夜總會忘掉昨日的苦楚,抬頭面對明天的太陽。當然這是委瑣男人的花花心思。所以,女人最好與親愛的人飲酒。必須承認,女人耍酒瘋比男人好看,甚至是酒席上一道特殊的風景,淺斟一點,臉泛桃花,眼神迷離。

  有武功的人是不用帶兵器的,所以我很瞧不起那種把自己三兩的酒量說成三斤的男人,更讓我覺得可笑的是一些所謂粗獷男人動不動拍胸脯表示自己是酒林豪傑,以酒壯膽,狐假虎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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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愛酒男人反而暴露自己脆弱、壓抑、甚至不自信的一面,醉了酒的男人是最需要女人撫慰的,甚至需要女人的貼身羽護的,他們從女人那裡得到關心、憐愛, 換言之,他們得到清醒時女人不會給予的溫暖柔情。北非諜影Casablanca 》裡 Humphrey Bogart 與 Ingrid Bergman 在酒吧重逢,Bergman說了一句意味深長的台詞:「這個世界的問 題,就在於每個人都少喝了兩杯酒,以至都太過清醒。」

 

  是的,很多時候買醉只是為了逃避真相,暫時躲在糊塗世界裡放鬆片刻。生活裡的男人 都太理性了,所以「折舊率」高,容易「勞死」,美酒是他們的心靈避雨亭,猶如亂世的歌女唱「後庭花」、不得志書生去紅燈區買春!這麼說,許多酒鬼或者吧男 或者煮酒英雄會很不高興,但是,對不起,我是說出了男人的深刻的痛,我是那個說出皇帝沒有穿衣服的小孩!酒真的不會給男人的「陽」氣加分,也許它可以壯膽 (大多為色膽),但是絕不可以壯陽,甚至科學家研究發現,它還是男人的某些性麻煩製造者。

  但是,我仍然羨慕有海量的男人。因為我對酒精 過敏,所以我少了一條男人逃避紅塵的路徑。很小的時候,我就發現,酒對我而言,是個「弱點」,所以,我為了培養自己的酒量,也一度從娃娃抓起。但是,過敏 體質,注定了我是成不了酒仙的。所以長大後,每每上了酒桌,我就會莫明地自卑,因為要解釋,要婉拒好心的或者惡意的「勸酒」,那種「被動的」局面很讓我尷 尬甚至難堪。但是,也讓我在孤獨清醒中看到各路英雄好漢在酒面前所表現出的性情、豪情、矯情。最後,我反而不再為酒所困,因為我明白酒只不過男人的一種情 緒香水而已,一種情緒性的東西,不應該讓我那麼在乎,就好比用手玩橄欖球的人是從不會羨慕用腳踢球的人一樣。


  男人買醉特難看,奇怪的是,女人醉酒比較有審美意義,純真如夢露,略略鬆了禮節,多了一些嫵媚,後來,中國文化裡甚至生出了一個獨有「酒窩美學」。

  李時珍曾經說:女人天生三兩酒。據說,造酒的鼻祖是大禹女兒,儀狄女士。

  所謂燭光美酒,都是女人的喝酒調子,類似的調子很多,最奇特的應該是周幽王寵妃褒姒,其飲酒之法非常儀式化:她喜歡邊聽綢子被撕裂之聲,邊飲酒。幽王為寵其嬌,每天召人進宮以撕綢之聲助其酒興……

  不少女性認為:開心的時候喝一點,不開心的時候多喝一點。其實,浪漫的時候更要喝一些酒。

  女人帶點酒心巧克力味道會更有誘惑力和性熱力。

  情感江湖還有句流行語:女人不醉,男人沒人機會。當然這是委瑣男人的花花心思。所以,女人最好與親愛的人飲酒。必須承認,女人耍酒瘋比男人好看,甚至是酒席上一道特殊的風景,淺斟一點,臉泛桃花,眼神迷離。

  夫妻間,有一點小失態,對女人而言,不是壞事,反而可以趁機做「好事」。似醉非醉最好,可以借此「耍色」,如:不睡,篡黨奪權爬在老公的身上做情趣武則天,床際裸奔,從沙發到浴缸……熟女,酒後亂性,比較可行,也好看。說實話,「酒後能亂性」的,非女性莫屬,男人酒後比較無能為力。


■ 不方便的愛              ‧王文華

今年冬天,一隻狗教了我愛的道理。

我的公司在台北市安和路的小巷,公司前的停車場被我們改造成花園。一個星期天下午,一隻流浪狗走進花園。站定後,決定不流浪了。

女同事來加班,在花園巧遇了她。看她狼狽驚慌,猜測是流浪狗。她帶狗去看獸醫,掃瞄了晶片。主人說,他幾年前就把狗送人了。送的人,如今也失去聯絡。「她幾歲呢?」我們問。「12歲了。」原始主人說。

12歲,是隻老狗了。

我們決定收養她,讓她安享天年。

現實考驗

愛一個人,一開始一定很興奮。世上最重要的事,不在於我們在何處,而在於我們朝著什麼方向走。酒店現領如果你覺得現在走的辛苦,那就證明你在走上坡路!但當現實的考驗開始時,自然就淡了。別想一下造出大海,必須先由小河川開始。飯局妹關心自己的靈魂,從來不早,也不會晚。

愛狗也一樣。

起先,我們買了狗屋,把她養在花園。幾天後天氣變冷,我們於心不忍,把狗屋搬到室內。

因為沒有同事方便帶回家養,下班後和周末她只能留在公司。問題來了。首先是吃和拉。狗一天要吃、拉兩次。周末不上班,誰來餵她溜她?

再來是保全。為了怕她在室內悶壞,我們把窗打開,但這樣保全就沒辦法設定了。又為了不想長時間把她栓著,我們放她在室內自行走動,這又觸動了保全的行動感應器。

最後的方法是下班後把它栓在狗屋,窗戶開個細縫。這對狗來說並不舒服,對人來說卻最方便。周末大家有空就來餵她溜她,忙的話也沒辦法。

我離公司最近,來的次數多一些。星期六下午來,一進門,被栓住的她抬起兩隻前腿向我的方向撲來,被栓的喉嚨部位發出哀嚎的聲音。我走上前解開鍊子,她猛力甩頭朝我亂舔亂篡,好像溺水一般。

禮拜一我跟同事說:「我帶她回家吧!」

愛狗的資格

我很少有英雄行徑,平常也不特別有愛心。當我說要帶她回家時,不是在發揮情操,也沒有用到大腦。只是一個衝動上來,就決定了。那個過程,像愛上一個人。

愛一個人之後,才發現我也許沒有愛她的資格。帶狗回家後,才發現我也許沒有帶她回家的能力。

我媽說:「你還不夠忙嗎?哪有時間照顧狗?」說的也是,我連照顧老媽的時間都不夠。

養狗的朋友說:「養狗跟養小孩一樣,養得好要花很多時間。」說的也是,我沒養過小孩,嘿,我連自己都養不好!

最重要的,我忘了去看兩年前的健檢報告,當時驗血顯示我對貓狗都過敏。

新手爸爸

我知道這樣說有些不倫不類,但養狗有點像跟女友同居。

我一人住已久,突然來了一隻狗,好像多了同居人。

我讓她睡我床邊,她早上六點就醒,我自然也起來。天還沒亮,臉還沒洗,先帶她出門大小便。

溜狗不是你溜她,是她溜你。你要跟著她,不是拉著她。她怎麼走?我猜不到。她四處嗅,聞到熟悉的味道就抬腿尿,興致來了就大號。我蹲下來還沒撿乾淨,她拍拍屁股就跑了。

回家後讓她自由走動,陽光一照,腳印滿地。於是進門後先幫她洗腳、擦腳、烘乾。我像個新手爸爸,腳沒洗完,全身都濕了。

狗主人最有權威感和成就感的一刻,是餵飼料時。不過狗並不能招之即來呼之即去,有時費心地弄了一碗飼料加蘋果絲,她聞一聞(表情像聞街上輪胎上別的狗灑的尿),一聲不吭就走開了。

照顧病狗

狗不吃飯,可能是生病了。一天早上在公司,我們注意到她的左眼睜不開。

「大眼睛的狗很容易用自己的爪子抓傷眼睛,」醫生說,「幫她點眼藥水、吃消炎藥,然後戴個『帽子』吧!」

所謂「帽子」,是個戴在脖子上的圓形塑膠盤,可以擋掉狗爪來抓自己的眼睛。

回到公司,我發現狗和人一樣都不喜歡點眼藥水。不一樣的是,狗會掙扎地非常厲害。

狗也不喜歡吃消炎藥水,嘴死也不張開。我們趁她吃飯時用針筒灌,跟打蒼蠅一樣,射不準,都射到地上。只好攪伴在飼料中,這會兒,她飼料也不吃了。

狗更不喜歡「戴帽子」,一天不到,她就把帽子掙脫了。

回到診所,醫生換種方法,用膠布把爪子貼起來。「她的耳朵有微生物,像塵?類的東西。」醫生說,「要幫她點耳朵的藥膏!」

狗不喜歡點眼藥水,更痛恨點耳朵藥。硬上,她掙扎地像打針的嬰兒。硬點,最後只點到耳朵旁邊的毛。

那一刻,我發現養狗沒那麼容易。

愛她還是愛自己

朋友來家裡,我把在角落午睡的她抱起來放在大腿上,像熱戀中的情侶在公共場所故做親熱。

「這樣抱著狗,舒服嗎?」朋友問。

「應該舒服吧!」我說。

「是她舒服還是你舒服?」朋友問。

這個無心的問題,讓我開始想什麼是愛。是啊,她本來在角落睡得好好的,我硬把她抱上來,這是為我,還是為她?她本來就有毛可以保暖,我讓她穿上花花綠綠的衣服,這是為我,還是為她?我無聊的時候把她抓過來,她無聊的時候我繼續忙我的,這是為我,還是為她?我在家時她就必須在家,我不在家時她也必須在家,這是為我,還是為她?

「唉,你養了狗,想結婚就更難了吧!」朋友半開玩笑地感嘆。

我跟著笑,因為同意。有了狗,就有了伴。有了伴,就不會再急切地尋找另一半。因為狗是方便的替代品。她有另一半的好處:陪伴、貼心、忠誠。卻永遠不會有另一半的壞處:誤解、爭吵、妥協。狗什麼都聽你的,你要怎麼樣就怎麼樣,不要求任何回報,只需你一天倒兩次飼料,有空時帶出去溜溜。哪有這麼聽話的伴侶?哪有這麼單向的關係?我愛狗,只要她一切都配合我。但這真的是愛嗎?

不方便的愛

狗和情人不一樣的另一點是:情人不會在客廳大小便。

當她第一次在客廳小便時,我還以為是灑出來的開水。餐巾紙一抹是黃的,才知道是尿。當她連續三天的早上都在地板、床單、沙發上留下尿液時,我知道我和她的關係進入了新階段。記住該記住的,忘記該忘記的。改變能改變的,接受不能改變的。傳播成功的人做別人不願做的事,做別人敢做的事,做別人做不到的事!

「狗一定要打!」計程車運將告訴我,「當她尿時,你要打臉或屁股,讓她學會不能在家小便。」

我可以打,但怎麼可能在她尿的那一剎那打?若是事後指著那泡尿打她,她真的會懂嗎?我實驗了一下,當她爬上床時,我打她一下警告她別上床。但不打還好,一打她竟然嚇得尿出來。

通常床單是在換女友時才換。我沒有換女友,但常常換床單。

怎麼辦呢?我不知道。

我和她真正的問題,是在我過敏症狀出現時。

1994年我剛到乾冷的紐約,過敏很嚴重。每天鼻腔都乾,早上一擤就冒出血塊。那五年看了很多醫生,都沒全好,但1999年回台灣就好了。9年後,我再一次擤出血塊。

那跟女生早上在驗孕棒上看到懷孕記號一樣,我直覺反應是:Shit!這下子怎麼辦?

醫生叫我到大醫院驗血,如果出來的對狗的過敏指數增加,就表示養狗讓我的身體產生變化。

我把轉診單放在夾子內,拖了幾個禮拜。

聖誕節前的一個下午,慷慨的陽光照進客廳。被她尿過的地板,此時洗盡鉛華、容光煥發。我放下工作,跑到她的角落,幫她按摩。按著按著,她舒服地四腳朝天、閉上眼睛。我就在她的肚子上馬沙雞。她的肚子如此柔軟,像我鼻內的黏膜。

我們維持這個姿勢,不知有多久。因為我不知道,未來還能不能這樣做。在那陽光中,我突然懂了她教我的道理:所謂愛,是當你愛的對象給你造成很多不方便時,你還愛她。所謂愛,是一切變得很髒很亂很麻煩後,還願意努力。跟一個人在一起,如果都順著自己,那是愛自己。只有當你願意為了對方而犧牲自己時,那才是愛別人。當你的愛人不再有初識時的尊貴和優雅,當你自己不再有初識時的耐心和寬大,你們還是要在一起,那也許就是愛當你跪在冰冷的地板,清理大小便和他吐出來的天知道是什麼鬼東西,清完後你還是說,「Yes, 我仍然想跟他在一起,只不過我會建議他多吃一點青菜」,那,也許就是愛吧。

所謂愛,從你感到不方便的那一刻開始。

朋友跟我說:「你如果過敏不能養,我可以帶她回家。」

這句話會解決所有問題,但這念頭卻令我傷感。為什麼傷感呢?朋友有經驗,會把她照顧得更好啊!是因為要回到一個人的生活?不再有六點起床的原因?晚上散步的伴侶?想來想去,其實還是在想自己。

所謂愛,是當你愛的對象離開你之後還能過的一樣好時,你樂意看到她離開。

我談愛、寫愛,但不懂愛。我愛狗,愛人,其實只是愛自己。一隻流浪狗走進了公司的花園,讓我體會到真正流浪的是我。我的鼻腔開始凝結血塊,讓我發現真正凝結的是我的心。驗血報告躺在醫院的病歷室,我還沒去看。我躺在流浪狗的身邊,還沒看到未來。我走進愛情的花園,敲敲門,可以從此不流浪嗎?

 

◎刊載於 2009 / 01 / 13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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